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建议 – 行政执法论文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建议 – 行政执法论文

【内容摘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杭州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前沿阵地,大力贯彻落实法治改革政策,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体制机制,突出执法改革重点,明晰执法改革难点,在法治改革进程中不断突破执法桎梏,重视基层执法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创新信息化执法,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模式。

【关键词】杭州;综合行政执法;执法改革

一、杭州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重点

(一)综合行政执法执法范围

2017年,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执法范围也突破了原来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的工作范围。原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执法范围基本采取“7+X”模式来定位。经过改革后,新成立的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范围扩大到21个方面,具体是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个方面。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改革,让杭州成功探索出了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路径。

(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线。根据浙江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与市辖区(县)分别设置了执法层级,合理划分了执法层级的执法事项。目前,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下属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分工已明确,界定了不同层级执法部门的权限与责任,进一步下放了执法权限,下移了执法重心,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统筹了基层执法管理工作,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向街道(乡镇)覆盖延伸。杭州地区街道(乡镇)派驻执法机构业务工作接受上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街道(乡镇)为主。

(三)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建设

综合执法改革要推进执法机构清理、整顿和整合归并工作顺利进行,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在市级层面,根据精简高效、权责统一原则,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内设机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综合设置,严格控制数量,严格规范行政编制,在法定编制总额内从严、从紧重新核定,依法核减行政执法职权划出部门的人员编制。在基层方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要求执法力量当向基层倾斜,要求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以满足基层执法需求。为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杭州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期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难点

(一)创新执法深入推进难

创新执法主要涉及三大难点:其一,“线上”执法办案有待深入推进。执法队员习惯于现场执法,对新技术执法较陌生;执法部门缺乏既懂执法又懂网络技术的人才,执法借助网络大数据办案较为被动。其二,“非接触性”执法机制待健全。“非接触性”执法是执法新试点,需要建立执法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智慧(数字)城管平台功能,确保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但其机制并未健全,执法前置工作任务较重。其三,执法机制、标准较为抽象。虽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于法有据,但其执法机制并非健全,具体执法标准并非细致,甚至部分执法方法创新之初,根本没有执法规范,执法创新难以推进。

(二)执法新理念贯彻落实难

杭州综合行政执法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为目标,但以为民服务为中心执法理念渗入到每一个执法行为并非一蹴而就,执法实务中也时有暴力执法、机械执法,被动执法现象,综合行政执法要在短时间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也需要长期的法治实践来助推,特别是要做好“城管和事佬”、“阳光调解室”、“城管议事厅”等服务更需要执法人员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另外,杭州综合行政执法一直践行“共同缔造”理念,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服务活动的本意在于广泛收集并有效解决大家反映的热点问题,但民众对其不熟悉,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参与机制的不健全,民众对体验城市管理成果缺乏兴趣。

(三)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难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有关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规定较为抽象,执法改革难度大。宏观层面,省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不明确,对下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难免存有“九龙治水、水患难除”的境遇;微观层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的时间较短,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机制、检查方式及考核路径都处在构建、完善的过程中,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并未经过长时间的执法实践的检验,这势必会影响内部行政监督的效果。对于综合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虽然社会监督机制早已构建,但民众监督渠道并非畅通,特别是以“12345”热线及网络为载体的投诉举报统一受理转办机制并未健全,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的要求不能较好完成,社会公众的监督效果不佳。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精细化、网格化管理,需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基层网格化管理要加快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依托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网格城市元素数据库;加大基层执法力量,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落实“四定”管理要求,落实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执法要求。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设置执法服务站,以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治理水平。

(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其一,要加强执法队伍法制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首先要依法执法,健全执法各项制度,细化执法各项规则,特别要重视执法办案程序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完善,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其二,要加强执法队伍纪律建设。执法队伍要加强仪容仪表、形象着装、行为规范、内务秩序以及执法车辆等方面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法纪法规,注意工作作风。其三,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法治教育是执法队伍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要利用好高校、党校及警校法治教育资源,强化执法教育基地建设,确保全员能满足基本培训次数,注重非编执法队伍培训,达到执法标准;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和军事化训练等活动,以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执法是互联网社会发展的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做好信息化技术设备保障工作,加强执法装备、设施的配置,特别是配备、完善执法记录仪、车载监控仪等设备,确保实现执法过程的全程留痕、可视监督。其次要完善执法监控视频布局,加快执法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依托“雪亮工程”,实现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并根据辖区管理执法需要,进一步提升视频监控能力。再次要加强信息执法专项培训。“互联网+执法”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知识培训,探索通过专家授课、执法座谈会、模拟执法、执法比赛及编写典型案例等方式,来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有效实施信息化执法。最后要建立健全信息化执法平台。综合执法部门要打破“数据孤岛”,强化与其他部门的资源整合,加强与公安(交警)、建设、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探索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建立符合执法工作需要的基础数据库,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效力。

参考文献:

[1]麻宝斌,郝瑞琪.当代中国行政改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2]储厚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司法,2019(11):52-56.

[3]钟瑞友,俞兰,陈俊.浙江省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探索与对策研究[J].中国司法,2020(1):66-70.

作者:钱刚 单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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