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政执法原因及对策分析 – 行政执法论文

农机行政执法原因及对策分析 – 行政执法论文

新的形势为农机行政执法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农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农机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严重影响着农机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法规观念不强

随着农机使用范围的限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机手认为买台农机顶个牲口使用,不搞营运、不出远门,没有必要办理牌证;有的机手对农机部门依法进行田检路查,纠正违章行为,不理解,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极个别群众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致使无牌无证驾驶行驶、有牌不参加年度审验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农机监理机构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机发展

农机监理机构属于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在好多县区农机监理机构还属于事业性质,而且是农机管理推广技术服务与培训合在一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环境差,农机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制约了农机依法管理职能。

三、农机监理装备落后,影响农机执法与服务

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标准,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检验检测、事故勘察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等,以便进行监理业务数据采集汇总、登记、处理、输出、统计、入档、调用、传递,以求公正、透明、快捷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但是,农机数量的急剧增加和逐步增大的业务量,现有装备远远达不到工作需要,达不到更好地服务效果。四、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够,执法力度弱化农机执法涉及到多项国家政策法规,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一些部门对农机监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农机部门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与他们关系不大,特别是农机事故处理中,部分案子申请法院执行时,因为处罚标的额小,不能及时执行,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缺乏打击力度,造成农机执法被动,影响了农机行政执法的权威。上述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完善农机法规,搞好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

农机行政执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建立一个比较健全的农机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农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增强农机监督管理的效果。尽快完成农机“整章建制”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法制化轨道。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调研,实事求是,用活现有的政策法规,开拓进取,不断积累经验,努力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以达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法规,使广大机手、群众、基层干部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地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宣传法规要结合农机季节、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特点,引用具体事例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农机管理执法水平

队伍自身建设是做好农机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不只是一句口号,是要全体农机工作者长期的奋斗目标。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是抓好农机自身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要求每一位农机工作者的政治、业务、技能、服务质量、执法水平等综合素质高,对农机管理机构软硬件建设、站容站貌、装备设施、服务手段、功能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强化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功能,围绕农机手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积极搞好相关部门的协调

农机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社会各个方面,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加强与物价、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使他们多了解农机管理部门,支持农机部门依法办事,从而确保资金、人员、职能稳定,且不断加强,确保农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与社会各界多联系、多沟通,融洽关系,化解矛盾,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造成一种全社会对农机工作的普遍认可。全面做好农机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农机工作者勇于奉献、热情服务、严于律己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服务意识,使农机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李鹏斌 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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