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菲兹诗歌的特点

1. 有关丁尼生诗歌特点的论文

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许多评论家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清教主义、一本正经的态度及过多的多愁善感大加批判。丁尼生在其作品中浓缩英国中产阶级各种偏见及道德主张,这是他最喜欢的素材。评论家们经常忽视他的创作技巧和雄辩的口才,过度强调他一味媚俗、过分拘谨及肤浅的乐观主义等缺点。

20世纪中叶,评论家们对丁尼生的重新评价既认可了他诗歌中好的方面,也接受了他的缺点。他的短篇抒情诗非常精彩,对英国景色、自然风光和天籁的描写十分出色。他的创作技能几乎是完美无瑕。

2.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歌的主要特征

【分析与导读】

王勃有一位姓杜的朋友,作过少府(县尉)的官,所以称他为杜少府。这首诗是王勃为送杜少府到蜀川(今四川)上任(之任)而写的。诗中表达了朋友之间互相劝勉的真挚情谊。

开头两句讲明了送别的地点和友人的去向。秦朝灭亡之后,项羽把秦国原来所属地区(今陕西中北部)分为三个王国,合称为“三秦”。皇宫门前的望楼叫“阙”,所以这里称京城为城阙。“城阙”,这里代指长安。第一句可解作“三秦辅城阙”,即三秦一带护卫(辅)着京城,也可解作京城是以三秦为辅佐的。他们两人就是在这里告别的。友人离开京城到哪里去呢?第二句就是写友人要去的地方。这里为了押韵和对仗,也把语序颠倒了。这在古典诗歌中是会常常碰到的。按顺序应该是“望五津风烟”。五津,指四川岷江上的五个津口,即白华津、万里津、江首津、涉头津、江南津。这些地方是友人入蜀必经之地。这并不是望到的实景,是诗人想象那里是一派江风吹拂、烟雾迷蒙的景象。它也暗写了友人要去的地方很远。在离别时心情很复杂,有对亲友的劝慰,说我和你对于离别的感受是一样的,因为我们都在外找官做(宦游)的人。做官往往要离开家乡、离别京城、离别朋友,那种滋味,他们是能够互相理解的。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意思是说,在四海之内有了知己的朋友,心总是贴在一起的,就是远在天涯海角,也还是像近邻一样亲近。人相远,心相近,表现了朋友间的深情厚谊。后来,这两句诗成了历代传诵的名句。中间两联,对朋友说了许多知心的话,两人情意绵绵,依依不舍,但是总要分手的。临分手的时候,以豪迈的语气将情调提得更高了:不要在这分别的地方(歧路),像小儿女那样悲伤哭泣,使泪水湿透佩巾。古人有所谓“儿女情多,风云气少”的说法。这里所表现的意思是说,不要陷入缠绵的儿女之情,要像三国诗人曹植所说的那样:“丈夫四海志,万里犹比邻”,要有点大丈夫的风云气概。

全诗情意真挚,格调高昂,反映了初唐国力强盛时期人们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3. 上官仪诗的特点是什么 上官仪诗歌有什么特色

上官仪是初唐著名诗人,他的诗“绮错婉媚”,具有重视诗的形式技巧、追求诗的声辞之美的倾向,形成当时争相模仿的新诗体——上官体。在唐诗发展史上,上承杨师道、李百药和虞世南,又下开“文章四友” 和沈佺期、宋之问。

上官仪对诗歌体制的创新,主要在体物图貌的细腻、精巧方面,以高度纯熟的技巧,冲淡了齐梁诗风的浮艳雕琢;但诗的题材内容还局限于宫廷文学应制咏物的范围之内,缺乏慷慨激情和雄杰之气。他还归纳六朝以来诗歌中对仗方法,有“六对”、“八对”之说,对后世律诗的形成有很大影响。

4. 关于TheRoadNotTaken的结构和内容的分析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选择的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一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森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却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诗歌特点 全诗共4节,可分两层:1—3节为第一层,在树林里,“我”面临着两条路,而经过思考决定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在这一层中,诗人描述了选择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而是经历了复杂的心理历程.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遗憾,“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写出“我”的犹豫和久久思索: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但“无限美景在险峰”, “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就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虽然如此,但依然义无返顾. 第4节为第二层,是作者多年以后的感慨, “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告诉我们,人的一生面临着无数的选择,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对人生产生重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怎样度过,就看他在人生的岔路口做出了怎样的选择,选择不同,命运就会不同. 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这首诗的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它说明,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时常必须要在两条道路、两种思想或两种行动中做出选择,不同的选择将决定不同的人生方向.面对选择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体味其中的哲理.因为这首诗具有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这种每个人都有过的复杂的心理体验,被弗罗斯特敏感地捕捉到了,并谱写成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我想这首诗之所以广受欢迎,也正是因为它表现了人类共同的感受.点评 这首名诗《The Road NotTaken》形式是传统的抑扬格四音步,但音步可变(含有不少抑抑扬的成分);每节的韵式为abaab .另外,他的名诗《Departmental》,则采用了双行体偶韵的韵式,读起来朗朗上口,具有非常优美的音韵. 弗罗斯特的The road not taken一诗也是他的作品里最为我所喜爱的其中的一首.他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 这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的:“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可惜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走两条路/我选择了少人行走的那条/这就造成了一切的差异.”诗人选择了诗歌,放下了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以及那可能平坦,安稳的生活.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们就来了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作为新家.不久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以它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淳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庞德特撰文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主要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这一首是其第三部诗集《山的间隔》中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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