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张承辉博客” 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24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