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余额衔接表(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事业单位余额衔接表(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1.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是在固定资产清理时,应按照新标准确认固定资产和存货。

按照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因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建立新账后,应先将原有固定资产全部转至新账固定资产科目,然后进行盘查清理,根据盘查清理结果,按照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原有固定资产重新进行划分,符合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继续保留在固定资产科目内,不符合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应划为存货,按照存货管理。 二是关注“累计折旧”科目的使用。

《衔接规定》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实际,各单位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全面核查工作很难在短期内完成。因此,笔者建议对这部分固定资产应先不计提折旧,待全面核查其原值、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等情况后,在2014年年底前进行补提。

编制新旧科目及余额对照表时,“累计折旧”科目应无余额。

2.政府会计新旧衔接中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期初余额为什么与财务会计中

财政部于2018年2月1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新旧衔接规定,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与预算报表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范,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旧制度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新旧衔接举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涉及原账的有关内容进行举例,8要素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比如原未入账事项以及如何补提折旧、补提摊销以及基建并账核算等事项都进行了举例。

在财务会计方面,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当对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各单位首先要做好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工作,按照新旧衔接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要把握新旧衔接的工作步骤,比如资产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对未入账的有关事项进行清理。

政府会计制度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

我们财务人员也要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具体针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做好准备。

3.求一套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表

财务报表的组成: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1、资产负债表(BalanceSheet/)它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及资本的期未状况。 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和利润分配能力等。

2、利润表(或称损益表)(IncomeStatement/ProfitandLossAccount)它反映本期企业收入、费用和应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金额和结构情况。 3、现金流量表(CashFlowStatement)它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的来龙去脉,当中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三部份。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它反映本期企业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还包括结构变动的情况,特别是要反映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5、财务报表附注()一般包括如下项目: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发棱篡谷诂咐磋栓单兢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和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4.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明细表每个科目涵义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及科目说明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支出明细按照《政府收支

明细

明细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百度百科

5.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怎样衔接

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

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新制度未设置“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3.“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4.“固定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5.“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

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该科目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

6.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明细表每个科目涵义

(一)资产类 科目涵义 第101号科目 现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106号科目 应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第108号科目 预付帐款:本科目核算按购贷、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之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5号科目 材料: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第116号科目 产成品: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从事劳务活动的后勤事业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第125号科目 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资料费等。

第126号科目 库存有价票券: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发行的各种内部有价票券。如理发票、餐券、入场券等。

(二)负债类 科目涵义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203号科目 应付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

第204号科目 预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应付工资: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第206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等。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第211号科目 预提费用: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第212号科目 发行有价票券: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内部发行的有价票券。如理发票、餐券、入场券等。

(三)净资产类 科目涵义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308号科目 结余分配: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四)收入类 科目涵义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国管局和上级单位投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第 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第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所取得的,具有补偿性、服务性、非盈利性的收入。

第409号科目 经营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为机关服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盈利性的收入。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五)支出类 科目涵义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后勤事业单位的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本科目核算由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

7.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事业结余怎么填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事业结余填写可以查看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说明,具体如下:

(一)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二)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库存现金”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库存现金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库存现金中有属于受托代理现金的,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现金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银行存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期末银行存款中有属于受托代理存款的,本项目应当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属于受托代理的存款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行政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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