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哪个朝代(中华历代变法结果)

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商鞅变法不仅使秦国从一个积贫积弱、任人欺凌的弱国,一举跃升为军事强国:虎狼之秦,彻底改变了战国格局,从“天下卑秦”到“天下畏秦”,还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那么,商鞅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商鞅变法的思想精髓是什么?商鞅变法为什么能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成功的深彻变法,而其他的历次变法或改革多落了个“人亡政息”的结局?

一、秦公求贤,商鞅奔赴

商鞅原是卫国人,姬姓,公孙氏,名鞅,也称卫鞅。商鞅年轻时潜心研习法家学说,属法家三派中的“法治派”,后投奔战国初期第一强国。魏国,在魏相公叔痤身边任中庶子。

公叔痤深知商鞅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在病重临终之际向魏惠王举荐商鞅,因担心魏惠王不用他,又对魏惠王说:“我王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杀掉他,不可让他投奔别国”,但魏惠王没有采纳。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后,向山东六国士子发了一道《求贤令》,为秦国招揽人才。《求贤令》大意如下:

昔日秦穆公在位时,修德行武。东边帮晋国平定了内乱,与其以黄河为界。西边称霸西戎,拓地千里。周襄王封秦穆公为“西方诸侯之伯”,各诸侯都来祝贺。

秦穆公为后世打下了基业,但其后世之君历公、躁公、简公,出子四世昏政,内忧外患。三晋攻取我河西之地,诸侯都蔑视我秦国,丑莫大焉!

我想起先君的作为,常痛心疾首。各位贤士有能出长策奇计让秦国强大者,我则封他为官,与他共享秦国。

商鞅读罢此文,大为触动,赞叹道:“秦公求贤令,乃五百年一卷雄文”,随即投奔秦国。《求贤令》为何能如此吸引商鞅呢?

原因有三,一、痛说国耻,历数先祖四代无能,开旷古先河;二、渴求霸业,身处穷弱之地,竟有鲲鹏之志;三、胸襟开阔,敢与权臣分享秦国,公器之心可昭日月。只此三点,堪称真心求贤。

商鞅入秦后,商鞅未急于拿出变法强国之策,为试探秦孝公是否为目光如炬的“识货者”和英明的领导者,前几次与秦孝公的会面,商鞅以王道德政、礼治仁政,无为之学游说,引起了秦孝公的反感。

最后一次见时机成熟,商鞅终于拿出了自己酝酿很久的《强秦九论》,秦孝公大悦,二人畅谈三天三夜,从此引出了一段君臣相知、合力变法的千古佳话。

二、强秦九论,横空出世

《强秦九论》乃商鞅谋划的变法大纲,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变田论

废井田、开阡陌、田地可以买卖。目标是解决土地荒芜问题,并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其二:赋税论

废除“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目标是实现公平纳税,多得多纳,这一步是把民富转化为国富的关键。

其三:农爵论

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

其四:军功论

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这是日后秦军成为战无不胜的虎狼之师的根本原因。

其五:郡县论

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统一,如臂使指。

其六:连坐论

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这是商鞅变法中最为狠辣也最受诟病的一条。

其七:度量衡论

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

其八:官制论

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

其九:齐俗论

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建立礼仪之邦。

《强秦九论》即使放在两千三百多年后的今天,也依然闪耀着思想的光辉!《强秦九论》的核心在于以法制给百姓公平,以奖惩制度激励百姓奋斗,建功立业,以刑罚严厉打击损害国家和他人的行为,最终使得百姓利益与国家利益高度融合统一。如此变法,如此制度,国家焉有不强之理?秦国开始走向强大。

三、变法大业,稳步推行

变法序幕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

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成功实施后,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首席军政长官),实行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初为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执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

商鞅变法是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深彻变革,是“脱胎换骨”式的,它还促进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变法的难度之大,情况之错综复杂,可想而知,再加上旧贵族反对势力对新法的极力阻挠与蓄意破坏,如果没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定意志,没有无所畏惧的勇气,没有“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无私公心,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没有打击复辟势力与犯法者的雷霆手段,变法是推行不下去的!变法初期,太子犯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本来要处罚太子,但考虑到太子身份尊贵,就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劓刑)与公孙贾,此后,秦国上下莫不服从新法。

商鞅是罕见的变法强臣,但也离不开秦孝公对他的无条件支持与绝对信任,没有秦孝公这个强大的后盾在商鞅背后帮他压制各种势力、平衡朝局,变法也很难成功。秦孝公与商鞅的关系早已超出了常规的君臣之情,更像是前进路上的志同道合者,惺惺相惜的挚友,有着共同精神追求的心灵契合者,亲密无间的战友,所以他们并肩变法二十年,从未生过嫌隙,从未有过猜忌,秦孝公对商鞅一直是举国托付,而商鞅也没有辜负秦孝公,他让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一个“天下畏秦”的时代拉开了帷幕。

四、变法大成,一雪前耻

经过君臣二人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秦国变法终于大成!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国富民强的社会大治局面,一改过去积贫积弱的颓败面貌,取而代之的是繁荣昌盛的强国气象。

收复河西失地、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是秦献公、秦孝公两代国君的愿望。秦孝公继位后,更是将收复河西失地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之一。变法大成后,秦国收复了被魏国霸占的大部分河西之地,一雪前耻!具体如下:

从五次河西之战看变法前后秦国实力的变化:

第一次河西之战(秦献公之前):

秦军被魏国大将吴起率领的“魏武卒”打败,秦国东部的河西之地被魏国侵占。

第二次河西之战(秦献公之前):

秦国集结了50万大军企图夺回河西之地,又被吴起以少胜多打败。

第三次河西之战(秦献公时期):

秦国趁魏国陷于中原争霸泥潭的时机,发兵攻打魏国,但还是以惨败告终。

第四次河西之战(公元前354年~公元前350年,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初期):

虽然前期夺回了一部分河西之地,但最终还是迫于形势与魏惠王修好,归还了夺取的河西之地。

第五次河西之战(也称西鄙之战,公元前341年,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后期):

商鞅趁魏国惨遭马陵之战大败之机,率领大军进攻河西之战,诱捕魏国主将公子卬,大败魏军,夺回了大部分的河西之地,令秦国人扬眉吐气,洗刷百年之耻。商鞅因战功获封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五、历代变法回顾

除商鞅变法外,中国历朝历代也有其他一些知名的变法或改革,但都没有商鞅变法成功,结局要么是中途流产,要么是人亡政息。我们以时间轴来回顾一下:

李悝变法(战国:魏国):变法红利难延续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来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无不受李悝变法的影响,商鞅变法的很多思想与举措都是借鉴的李悝变法。

李悝变法的核心内容是取消旧贵族原本享受的世袭俸禄、废井田、鼓励农业生产、实行法治,改革军事制度等,在魏文侯时期取得良好的变法成效,开创了战国初期魏国的霸业。

魏国在魏文侯死后,李悝制定的一系列举措被弱化,甚至停滞,后来魏国也逐渐没落。

吴起变法(战国:楚国):国君突然去世,变法失去支撑

吴起离开魏国来到楚国,一年后便被升任令尹,开始在楚国主持变法。通过“明法审令”、废除世卿世禄制、整顿吏治、改革军事等措施,使得楚国迅速强盛了起来,此后楚国“南平百越,北并陈、蔡,郤三晋,西伐秦”,一跃成为南方第一强国,然而由于楚悼王的突然去世,吴起也随后被反对变法的旧贵族所杀,人亡政息。

申不害变法(战国:韩国):外有强邻魏国,成果损耗殆尽

公元前354年,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开始在韩国主持变法,申不害为韩相十余年,通过整顿吏治、推行“术”治、整顿经济、改革军事等措施,使得韩国政局得以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日渐富足,军队战力大幅度提高。

然而,韩国的崛起却引来了强邻魏国的不满,从而遭到魏国攻打,虽然此战最终以齐国“围魏救韩”,魏国遭遇马陵之战惨败而结束,但韩国的变法成果也在这一战中损失殆尽,韩国变法就此夭折。

王安石变法(北宋):变法变为党争,改革内容变质

宋神宗即位之后,为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遂启用王安石主持变法,王安石变法内容极为繁杂,具体起来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经济层面(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等),军事层面(保甲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等),政治层面(改革科举、整顿吏治、整治太学等)。

王安石变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太过急功近利,再加上用人不当,变法内容本就已经变质(如被诟病已久的青苗法),导致民怨沸腾。再加上对反对派官员的打击和贬黜,最终导致形成党争,史称“新旧党争”,这导致双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从变法本身,变成了对利益集团的打击报复。

张居正改革(明):人亡政息,小皇帝反攻倒算

张居正改革(又称万历中兴),是在明神宗时期,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一场变法革新运动。

张居正改革,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

改革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中央集权,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但是,改革却触动了大地主阶级和豪门贵族的根本利益。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卒后,除一条鞭法外的措施都遭到废除,改革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戊戌变法(清):反对势力强大,变法最终夭折

戊戌变法是晚清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通过光绪帝进行倡导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

这次变法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6月11日开始施行,虽然有光绪帝的鼎力支持,但由于变法损害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利益,从而导致强烈的抵制和反对,慈禧太后更是于同年9月21日发动“戊戌政变”,将光绪帝囚禁,康有为、梁启超则分别逃往法国和日本,谭词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杀,整个变法仅仅持续了103天便宣告失败,因而也被称为“百日维新”。

综上,只有商鞅变法取得了巨大的空前的成功,而且它是唯一做到“人亡政存”的!它彻底改变了秦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使秦国一跃成为战国中后期第一强国。秦国也做到了商鞅的八字箴言“坚守法治,代有明君”,“余六世之余烈”后,秦始皇统一了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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