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爱狗人士)遛狗不牵绳,被人劝说后反而把劝说者的父亲打死,对此你怎么看?

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千万不要饶了他8月23日深夜,上海青浦一小区内发生悲剧:一名大学生张某饲养的狗惊吓到了另外一名女生小周,女生父亲在与大学生争执时,遭对方殴打,结果不幸死亡。小周说:在争执过程中,张某的母亲万某朝其面部挥打了两下,小周的父亲屈某闻讯赶到现场,双方随后发生争执,49岁的屈某与21岁的张某随后发生打斗。幸好是个大学生,已经满18岁了,要不然又要让他钻空子。

养狗不栓绳,等于狗溜人养狗栓绳,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这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余地,很多人老说自己的狗不咬人,我想问句:你是狗吗?你知道它的想法?还有类似上面这个大学生一样,“咬了赔你”,对不起我时间金贵的很,我怕你赔不起。

我相信不是每一个爱狗人士都会像这位大学生一样,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非常有素质的爱狗人士,他们栓绳,并且随时准备好为狗铲屎,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地方,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不能为了自己爽不顾他人的感受,也不能没有一点社会公德心,否则这大学岂不是白读了。

如果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凶手的奶奶护孙心切可以理解,但是,教育孩子不是一味的溺爱,今天他把人打死了,有勇气打人,就该有勇气去承担冲动的后果。否则永远知错不改,逍遥法外,还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该名大学生已经构成犯罪,故意伤人致死罪起刑为10年,也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提醒大家,不要为了争一时气而冲动,远离这些暴虐之人,坏人自有老天收,你跟他争执,最后自己受伤,多不值得!

认同的点赞。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道个歉就算完了,那还要法律做什么!身为大学生,先是养狗不牵绳还嚣张,后是知法犯法,这十几年的教育都学到哪儿去了?

事情经过:

都说冲动是魔鬼,狗先吓到了人,当妈的也是先动了手,本来就应该道歉。本来也就是一个道歉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结果在冲动的驱使下,出了人命,让两个家庭也瞬间破碎。

目前行凶的张某已经被带走,其母万某找到了死者家属,表达了歉意,但遭到了死者家属的拒绝。张某的奶奶以泪洗面,不断说自己的孙子还是个“孩子”、不懂事,事发时太冲动了,她一个老人根本阻止不住双方的冲突。

可是,亲爱的奶奶,你口中的“孩子”并不是他的挡箭牌,毕竟他背负的是一条人命,是再多赔偿和道歉都换不回来的一条生命。

并且据了解,死者屈某的妻子身患红斑狼疮,平时全靠屈某照顾买药,如今家庭顶梁柱的离世,可以说,这个家庭的天塌了。

最后,如爱狗请好好的爱,不要拿狗为你的素质做幌子。另外遇事一定要冷静,如若真的处理不了就报警,110不是摆设好吗?

云南临沧金毛被打事件中,是物业任意妄为还是养狗人监管不当?

在我看来,养狗人不按照规定养狗,对小区业主造成困扰,物业公司接到投诉之后安排保安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可能让养狗人和爱狗人士无法接受,但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所有人都可以对野狗进行清理”,此次事件中,金毛狗无狗证,未按照任何法规进行饲养,可以认定为野狗,保安的行为并不违法,希望爱狗人士和养狗人依法依规养狗,不要给前边人造成困扰!

养狗人未尽到看管的责任,后果自负,物业的做法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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