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难寻的真相(今日说法难寻的真相后续)

2011年5月,程其欣和韩国人河重源驾乘一辆鲁B牌照轿车上路,在日照与骑摩托车的辛在军相撞。辛在军重伤截瘫,已在床上躺了8年。

程其欣、辛在军以及河重源三人对驾乘人员的说法相矛盾。事发两年后,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程其欣为驾驶人,负主要责任。法院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判程其欣对辛在军进行民事赔偿。

程其欣喊冤,拒不赔偿。而辛在军一家,还在等着赔偿费用来治病生活……

已经瘫痪在床的辛在军。

出差路上轿车撞上摩托车

家住潍坊安丘的程其欣曾是当地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兼职会计,该公司经理人为韩国人河重源。

2011年5月11日,公司有一笔业务需要到日照莒县一家食品公司商谈。程其欣说,河重源驾车载着自己从安丘出发,但在行驶到现如今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附近的一条马路上时,不慎遇到了车祸。

“我一直坐在副驾驶上睡觉,直到车因碰撞停下来,我才睁开眼。”程其欣回忆8年前的这场车祸,说醒来时看到河重源已下车,正抱着一个躺在地上的人。

伤者辛在军是附近的村民,事发前他驾驶摩托车对向行驶。

“当时是下午1点,路上没有其他的人。”程其欣说,车祸发生后,有人围观,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不久120急救车赶来,辛在军的两个家人也赶到现场。程其欣和河重源陪着他们一起到了莒县人民医院。

程其欣说,到医院之后,辛在军由家人陪着去检查,他们在医院等了一会儿后便离开了医院。

“第二天上午我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说明了是河重源开的车。“程其欣说。”

笔录未做成,韩国人回国

一个星期后,程其欣和河重源一起去莒县交警大队做笔录。程其欣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这次去交警队是河重源自己主动去的,并非接到交警通知。

当时值班交警表示,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不在,“所以没人给我们做笔录。”程其欣说。

从交警队离开后,他们一起到莒县人民医院。“当时辛在军家人说需要转院治疗,河重源交给了我6000元,帮忙结清了医药费。”程其欣说,此时河重源已经买好了第二天回韩国的机票。

从医院离开后,程其欣和河重源便很少再联系,“公司的业务已经很少了,我就不在公司干了。”程其欣一直觉得这场车祸与自己无关。

事故发生两年后,突然被警方带走

让程其欣没想到的是,2013年3月左右,她忽然接到莒县交警大队一位段姓交警的电话,找她了解两年前的事故。

当年4月12日,程其欣再次接到了段姓交警的电话。见面之后,“我直接被带到了莒县交警大队。”程其欣说。

2013年4月12日到当年的9月27日,程其欣被拘留。程其欣的辩护律师李学江说,程其欣是被刑事拘留,当年9月27日被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

2013年7月5日,辛在军将程其欣、轿车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程其欣说,事发时河重源和她所驾乘的车辆,车主为青岛人苏清军。

程其欣说,事发时自己并未取得驾照,“那时候刚在驾校报名学车,后来才考到驾照。”而河重源只有韩国驾照,并未取得中国驾照。

记者注意到,法院判决书显示,事故发生时,辛在军也为无证驾驶。

程其欣向记者展示判决书

两年后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辛在军今年63岁,曾是一名兽医。“当时被车撞倒了,就再也没起来过。”躺在床上的辛在军苦笑着说。

2013年8月19日,日照中和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伤残程度鉴定意见书显示,辛在军损伤致颈髓损伤并截瘫,构成一级伤残。

辛在军还清晰的记得当年的那起事故,并庆幸出事时戴了头盔。

“在轿车撞上来之前,我看到是一个女的在开车,她是长头发,双手握着方向盘,张着嘴。”辛在军再三确定这一说法,后来交警等部门也曾多次来询问,他都是这么说的。

辛在军的妻子卢女士说,事故发生后,辛在军先后两次转院至外地就医,2011年6月中旬出院回家。

“住院期间,一直没有交警来调查询问这起事故。”卢女士说, “交警一直回复说找不到肇事方。”

终于在2013年,交警对此次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程其欣为轿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辛在军负次要责任。

但程其欣并不认可这一认定。李学江说,当时他们曾对此认定申请过复核,但被“程其欣已被批准逮捕”为由退回。

多方说法矛盾,不能确定谁为驾驶人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12月15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认为程其欣和河重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不能确定二人中谁为驾驶人,但二人中必有一人为实际驾驶人,因此二人对辛在军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辛在军选择向被告程其欣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程其欣赔偿辛在军各类费用共计四十余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车主苏清军赔偿约八万元。

此外判决书显示,河重源在其陈述材料中,以目击者的身份陈述了事故经过,称事故发生时其坐在驾驶座的后座。

而辛在军称自己看到程其欣开车,河重源在副驾驶位置。程其欣则称河重源开车,自己在副驾驶位置,且有事故发生次日程其欣向保险公司报案,称河重源为驾驶人的报案记录。多方说法相互矛盾,因而不能确定程其欣和河重源谁为轿车的驾驶人。

辛在军的家

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但判决结果得当

程其欣不服岚山法院的判决,继续提起上述。2016年6月3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原审未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程其欣与河重源必有一人为实际驾驶人、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系法律适用错误,予以纠正。综上,原审判决虽适用法律错误,但判决结果得当,应予维持原判。

李学江认为,二审判决“挑不出大毛病来”,“二审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但这个认定书是有问题的。”

李学江说,交警并没有在事故发生之后迅速取证调查,“比如当时轿车的正驾驶座椅位置,方向盘和档位上的指纹,以及沿路的监控等,都能查明究竟是谁开的车。”但因时隔两年之后才出责任认定书,这些证据早已不存在。

“因为无法确定驾驶人,刑事判决一直没有进行下去。”李学江说。

辛在军一方的辩护律师卢绪杰则认为,岚山法院工作人员曾几次到北京,通过韩国大使馆联系到了河重源,并获得了河重源的陈述,“河重源说驾驶人是程其欣。”卢绪杰认为,应该尊重法院判决的严肃性。

警方曾一度试图出国抓捕河重源

程其欣和辛在军都表示,最初处理事故的是一名姓韩的交警,之后换成了一位姓段的交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了韩姓交警,对方称对这起事故有印象,但因为时隔多年,很多细节记不清了。

“当时出现场的并不是我。”韩姓交警说,当时手上案子很多,他们并没有想到这起事故会这么严重,这么复杂。“当初调查时一直联系不到程其欣和河重源,辛在军也是在他出院回家之后做的笔录。”因此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直没有出。

至于当时辛在军的笔录内容,韩姓交警表示自己已经记不清楚。该交警表示,他给程其欣打过几次电话,“她一直不配合,一直没来做笔录。”不过程其欣对此作出了否认,称自己并没有接到过电话。

“找不到当事人,事故交给了逃逸科。”韩姓交警说。

记者联系到了后来处理这起事故的段姓交警,他已调离莒县交警大队,称要了解这起事故可去莒县交警大队询问。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莒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对方表示当时之所以时隔两年才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因为在此之前事实一直不清楚,“我们曾想出国抓捕河重源,但手续一直没有批下来。”该科长表示,找不到河重源,又有辛在军对程其欣为驾驶人的指认,于是便作出了程其欣为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书。

两败俱伤,两个家庭伤痕累累

从2013年被拘留开始,程其欣便没再有过正式工作,甚至还和丈夫离了婚。因一直未对辛在军进行赔偿,程其欣被岚山法院列为了失信人员,程其欣担心自己会对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儿造成影响。

最近保险公司又将程其欣告上了法庭。程其欣说,因法院判决自己负事故主要责任,“是无证驾驶,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该进行赔偿。”当时保险公司向辛在军赔付的12万,现在向程其欣追偿。

而另一边,辛在军一家一直在等待着程其欣的赔偿。辛在军妻子卢女士说,出事前辛在军的收入还算不错,事故发生后,医药费已经花了数十万。辛在军瘫痪在床多年,一直离不开人照顾,“保险公司赔了钱,车主苏清军也赔了4万多。”辛在军和妻子很无奈,“明明法院判程其欣负主要责任,怎么她一分钱也不赔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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