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只为一个真相(今日说法真相在意料之外)

努力奋斗二十年

只为我们五口之家的幸福

做了亲子鉴定才发现

两儿一女都不是亲生的

我该怎么面对妻子的背叛

和这个迟来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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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结婚20年,我多数时间外出务工,最近听到些传言,就和两儿一女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均与本人无血缘关系。名下房产为我务工所得的钱建成,且土地为父传,妻子在婚姻期间无工作,我能否要求妻子与她所生3个子女净身出户、迁出户口、和他们断绝一切关系?能否起诉妻子,要求其赔偿20年来的精神损失、抚养子女的费用,并给我一定情感补偿?

A1:

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女方赔偿子女抚养费用,要求女方不分财产。但是户口迁移问题,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

你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女方的行为明显严重损害双方的夫妻感情,给你造成了精神损害,女方应对你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在诉讼中根据女方的过错程度,由法院酌情判定应支付给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由于你与三个子女并无亲子关系,你已抚养三名子女多年,可以主张女方返还抚养费。你可以对多年以来所支付的抚养金额进行举证,或由法院酌情裁判应赔偿的抚养费。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女方赔偿为查清事实真相所支出的费用,比如向法院提交鉴定费发票,要求对方支付。此外,由于户口迁移非法院案件受理范围,应依照法律、政策,由双方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你名下的房产,虽然是在父亲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但为你婚后务工收入所建,若你们之间没有其他的财产约定,那么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财产分割将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不分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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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丈夫三婚,我二婚,之前各自都有一个孩子。我们结婚后丈夫单位分了一套房子,我俩共同凑钱付了首付。但是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老公有权把这个房子赠与他人吗?这套房子没有我的名字,有我的份额吗?有多少?

A2:

你的老公无权私自将这套房产赠与他人。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

根据你的陈述,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你丈夫一人的名字,因此将来办理房产证很可能也会登记在他一人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单位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你提到的份额问题,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五条等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

关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你的丈夫在未获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赠与他人,你可以要求他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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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们没有办结婚证,订婚时男方给了彩礼。我是全职工作,两个孩子一直都是我带,男方父母没带过,偶尔和孩子玩。请问我可以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该怎样争取?男方目前因为欠债在外躲债,彩礼用退还给男方吗?

A3:

你可以收集孩子都由你直接抚养更为适宜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两名子女随你共同生活。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关于子女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你们有两名子女,虽然实践当中常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但是子女自出生后一直由你照料,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男方在外躲债,比较难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你直接抚养可能更为适宜。如果你想争取两个小孩的抚养权,你需要证明两名子女随你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以及男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实践当中,应返还的比例要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同居时间、子女抚养等因素综合考虑。你与男方共同生活并生育两名子女,客观上确实支出了一定的生活费用,但如果彩礼款金额巨大,可能会被要求依法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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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一所公立学校工作了4年(2016年6月开始),2018年9月的时候跟一个劳务派遣事务所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但是五险一金部分由我们个人承担。自2019年合同到期后我未续签,我现在怀孕了,学校要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权呢?

A4: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合同到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你在学校工作期间,按照学校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工作期间工资由学校发放,受学校管理,可以要求认定你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你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你可以主张2019年合同到期以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这部分差额从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由于你在孕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你们全额承担五险一金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是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要你们员工全额自行承担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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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搬新家后发现附近有造船厂,每天早晨四五点钟左右就开始发出敲打的噪声,一直持续到晚上,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与身体健康。但是了解到造船厂在这个地方建立已经有十几年了,周围的居民很多都已经习惯了,或者没有维权的意识,单凭我个人的力量可以进行维权吗?

A5:

你个人也可以进行维权。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造成你人身损害的,你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静是人们正常休息、睡眠、社交活动中很重要的环境要素。环境噪音会给人体造成诸多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人体健康受损。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造船厂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降噪工作,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如果因为造船厂的噪音导致了你的人身损害,你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应当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造船厂产生的噪声值高于国家标准,也应当举证证明你身体、精神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害。由此,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作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向法院提交因噪音造成损害的就医证明等主张权利。

另外,查处噪音扰民的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县级环保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你也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处理。

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张承辉博客” 今日说法只为一个真相(今日说法真相在意料之外)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95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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