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会计制度(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

洛阳注册公司提醒随着企业公司制的建立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会计逐步演化为两大分支:一是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及其决策需要的管理会计,或者叫对内报告会计;二是服务于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信息及其决策需要的财务会计,或者叫对外报告会计。财务会计由于需要服务于外部信息使用者,在保护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其稳定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显突出,迫切需要一套社会公认的统一的会计原则来规范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准则应运而生,其核心是通过规范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内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国多年来一直重视会计准则的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会计制度不断改革创新,从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而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到后来为了适应股份制改革而建立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再到后来建立的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2年我国发布了第一项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又先后发布了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非货币性交易、投资、收入、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借款费用、债务重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中期财务报告等在内的16项具体准则。

之后,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按照立足国情、国际趋同、涵盖广泛、独立实施的原则,财政部对上述准则作了系统性的修改,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10月30日,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从而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组成。其中,基本准则在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扮演着概念框架的角色,起着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对具体交易或者事项会计处理的规范;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的操作性规定;解释公告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就实务中遇到的实施问题而对准则作出的具体解释。

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它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统驭具体准则的制定。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会计实务问题层出不穷,会计准则需要规范的内容日益增多,体系日趋庞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确保各项准则的制定建立在统一的理念基础之上,基本准则就需要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我国基本准则规范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一般要求,是准则的准则,可以确保各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为此,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中,各项具体准则也都严格按照基本准则的要求加以制定和完善,并且在各具体准则的第一条中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事项的不断发展、创新,具体准则的制定有时会出现滞后的情况,会出现一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具体准则中尚未规范但又急需处理,这时,企业不仅应当对这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尤其是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基本准则不仅扮演着具体准则制定依据的角色,也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作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了会计处理依据,从而确保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所有会计实务问题的规范作用。

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体准则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38项准则。各项准则规范的内容和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基本一致,具体对应关系如表1—1所示。

会计等式,是反映会计要素之间数量关系的平衡公式,它揭示了六大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企业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拥有或控制一定数额的资产。企业的资产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由投资者投入,即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二是向债权人借入,即企业的负债。资产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哪些经济资源以及多少经济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表明这些资源的来源。从数量上看,企业有一定数额的资产,就必然有一定数额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因此,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负债和所有者总额永远保持平衡关系。这种平衡关系随着企业所处的经营期间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

在企业经营初期,由于会计要素中只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因此会计等式为:

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

这是最基本的会计等式,又称为第一会计等式,属于静态等式。它反映了企业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复式记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进行,企业会发生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并取得收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即为企业的利润,于是出现了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等式:

收入-费用=利润

这一等式被称为第二个会计等式,它反映了企业经营成果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是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企业取得利润,表明企业的资产增加。企业的利润是属于所有者的,取得利润意味着所有者权益也增加。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则使企业资产减少,同时所有者权益也减少。将利润或亏损并入基本会计等式,出现了第三个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费用)

这是一个动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间关系的会计等式。从这个会计等式可以看出,企业的经营成果最终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利润会使企业的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亏损则使企业的资产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

当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利润(或亏损)被并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会计等式又恢复成“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基本形式。该期末的会计等式也就是下一期期初的会计等式,它将随着企业下一期经营活动的进行发生变化。

(1)由于某月结完账后将不能再输入和修改该月的凭证,所以使用会计软件时,结账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以防止其他人员的误操作。

(2)结账前应检查该月的所有凭证是否均已记账、结账日期是否正确、其他相关模块的数据是否传递完毕,以及其他结账条件是否完备。若结账条件不满足,则退出本模块,检查本月份输入的会计凭证是否全部登记入账,只有在本期输入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后才允许结本月份的账。与记账不同的是,一个月可以记账数次,而只能结一次账。

(3)结账必须逐月进行,上月未结账也不允许结本月的账。若结账成功,则做月结标志,之后不能再输入该月的凭证和记该月的账;若结账不成功,则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同时给出提示信息,要求用户做相应的调整。

(4)年底结账,则系统自动产生下年度的空白数据文件(即数据结构文件。包括凭证临时文件、凭证库文件、科目余额发生额文件),并结转年度余额。同时自动对“固定资产”等会计文件做跨年度连续使用的处理。

(5)跨年度时因年终会计工作的需要,会计软件允许在上年度未结账的情况下输入本年度一月份的凭证;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结账环境设置为:在上年未结账的情况下不允许输入本月的凭证。

(6)结账前应做一次数据备份,如果结账不正确可以恢复重做。

“张承辉博客” 股份制公司会计制度(股份制公司管理制度)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9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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