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授信吗)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8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由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8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为避免构成2022年度盈利预测,本次关联销售及提供服务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1年上半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本次预计金额期间是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期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是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此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RH23X

法定代表人:郭小玲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宝天曼大道中段

主要股东:樊崇持股99%,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巡检;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充电桩安装及维护;电力工程施工、电站运维;机电工程施工;新能源发电设备生产销售;售电业务;无人机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民用航空器);物业服务;逆变器设计、生产、销售;光伏组件加工;电力工程咨询服务、造价、监理、勘测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服务及工程承包服务,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工程承包,储能节能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太阳能产品,太阳能水泵,环保移动厕所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352万元;净资产33,730万元;2021年营业额12,087万元;净利润6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06324710Y

法定代表人:荆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宝天曼大道中段

主要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樊崇持股1%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验收、管理;充电桩服务;售电;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组装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91万元;净资产-2,517万元;2021年营业额1,230万元;净利润-2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三

公司名称: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JJTJ3H

法定代表人:周新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菊韵花苑小区19#16-17楼13室

主要股东: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8,753万元;净资产5,317万元;2021年营业额28,529万元;净利润3,1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关联方四

公司名称: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MA3XE5G39G

法定代表人:周新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卫生洁具制造;电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休闲观光活动;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规划设计管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销售代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948万元;净资产4,069万元;2021年营业额6,578万元;净利润4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5、关联方五

公司名称: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66G89P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十路与纬十路交叉口

主要股东: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7。5%、白金霞持股2。5%

经营范围:充电终端网络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充电服务;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光伏电站和微网储能系统设计安装;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物联网系统、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储能设备、智能控制箱光伏储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物业服务、停车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10万元;净资产3,634万元;2021年营业额366万元;净利润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樊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冠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金冠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冠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向南阳市爱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土地租赁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张承辉博客” 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授信吗)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9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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