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清代一个县有多少正式编制)

俗话说得好,宇宙的尽头是编制,不仅现代人如此想,古代人亦是如此。

但是正如我们现在说的,如果你想报考一个地方的编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个地方的报名条件和收录名额。

那么在古代对于编制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就以清代的一个县来给大家说一说。

有官阶的正式编制

在清朝有“皇权不下县”的管理体系,因此清朝的县政府可以说是最基层的政权机关,但是县内的工作人员,并不全都是吃皇粮的。

这就好比如今在同一个学校里工作,有的人是编制,有的人是合同工,而下面所介绍的这几个,不仅有正式的编制还有官阶。

一个县首先要有一个“知县”,在清朝中,知县多属于正七品,管理着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宜,这就相当于现在的县长。

其次,还要有一个“县丞”,官阶属正八品,他的工作主要是给知县打辅助,换成现在就相当于是副县长之职。

再往下走,便是“教諭”和“训导”,注意这里是两个职位,而且他们的官阶也不同,一个是正八品,一个是从八品。而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一个县的教育。

毕竟无论社会发展到哪一步,都不可能丢失了教育。而放在现在来讲,教諭就相当于这个县的教育局局长,而训导自然便是教育局副局长。

其次还有“主簿”,他的官阶为正九品,主要也是干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是他还需要对整个县的任何事宜都了解清楚。

即便县丞有所遗漏,他也需要补充完整,这就相当于现在县政府里的秘书长,领导的各类事情,心里都要门儿清。

最后还有“巡检”,他的官阶也属于正九品,主要归县令管辖,他们的工作地点主要设在镇市和关隘要害处,有巡视检查之责。

以上这几位属于绝对的正式编制,但是因为各县的大小不一,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职位都存在。

例如有的小县就不设主簿,而有的小县不设县丞,但总的来说,一个县至少需要3-4个人作为主力军管理。

“未入流”及其他工作人员

上文说到了清朝一个县内的正式编制员工,但是清朝毕竟那么大,每个县的治理都重要与繁琐,不可能仅仅靠上述的几个员工就把一个地方治理的非常好。因此,除了上述的正式编制之外,还包括一些“未入流”的工作人员。

而什么是“未入流”呢?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有编制,和上面的官员一样,是吃皇家口粮的,但是他们没有官阶品级,因此一直被称为“未入流”,有时也被统称为“吏员”,泛指地方官府上的各种小官。

而在“吏员”之外,还有一部分既无编制又无品级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一,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县令办事机构里的各个成员。

上文中我们提到了副县长县丞和县政府秘书长主簿,而清朝和我们现在一样,每天所要处理的事情那么多,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由他们亲力亲为,因此,分别给他们配置了助理,即“县丞攥典”和“主簿攥典”,以辅助他们工作。

而除了上面这两个助理之外,为了可以更好地配合县政府工作,还特意设立了一个职位叫做“典史门子”,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如今县政府办公室的主任。而在他之下,基本上还设立了五六个其他的职位。

例如,“柬房柬书”,这个岗位就相当于如今的文秘,但是这个文秘与上文中的秘书长(主簿)的服务对象与内容均不同。

其次,还有“收发房役员”。

他们的主要工作基本上就是收发各类的文件,因为古代不像现在有快递和网络非常方便,对于各种往来的信件与公函都需要分门别类的整理与存档,因此特别设立了一个职位,专门负责这一块。

除此之外,还有县政府里面的各类听差,例如“知县听差”、“轿夫”、“扇夫”等,以上这些都可以统称为县令办事机构里的成员。

第二,我们来说一说古代的公安部门。

毕竟无论是在哪个朝代哪个地区,都需要有一个这样的部门去管理社会上的各种秩序,以及维持社会生活的安定。

如今,我们有公安局,遇到事情知道打110报警,而在古代也有县衙,里面的领导不叫公安局局长,而叫“典史”,这个典史与上面的典史门子有很大区别,他需要管辖的人员也比典史门子多很多,因此,他需要很多的人员来协助他。

首先便需要一位优秀的助理,这个助理在当时被称为“典史攥典”,也算是典史的秘书。

其次,还需要一个办公室主任,这个岗位在当时被称为“典史听差门子”,不仅需要协调内部的各种事宜,还能迅速处理外界的一些要紧事。

随后便需要各类的警察,例如现在有刑警、交警、武警等等,而在古代,他们统一被称为“捕快”,有事便迅速出动,以守护百姓安全,因此这个岗位的人是非常多的,无论县大县小,基本上都有数十人不等。

而有了警察,自然也会有警卫,这一岗位之前被称为“典史听差”,一般会设有4人。

而人一旦真的犯了错或者犯了罪,自然会被关进看守所或者拘留所,这自然便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看管,他们在古代统称为“看监禁卒”,其实就是狱警,这个职位一般会设立8个人。

最后如果案件事态严重,闹出人命,需要法医的介入,对于这个岗位,大家在影视剧里了解的会比较多,就是“仵作”,帮助大家更好的深入案情,锁定犯罪嫌疑人。

可以说,虽然古代和现代在很多办案手段以及方式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但是每一个朝代和地区,所有公安部门的人员配置都是最全面,最可靠的,以此来守护一方的平安。

第三,我们聊一下县衙内与中央政府集权对应的“六房”,他们主要分为吏、户、礼、兵、刑、工。

而这六房,每一房首先都会设立一个典史。

例如,吏房的被称为“吏房典史”,户房被称为“户房典史”,而这些典史就是每一房中的领导人物,而他们的工作内容会和中央政府中的六部相对应起来。

例如,户房主管一个县的财政情况,因此户房典史便主要负责该县的税赋征收等工作,礼房就相当于一个文化局,但凡县内需要举办什么文化活动,都需要礼房典史操办。

而每个房除了有典史之外,多数还会分配一个“攒点”,就是助理,辅助各位典史好好工作。

六房中大多只有这两个职位,但是也有例外的,例如刑房,它除了有典史和攒点外,还有时员和招房,放在现在就相当于县法院里面的法官与书记员。

看了上述的各种职位的介绍,是不是对清代一个县的岗位有所了解,如果回到清朝,也想考个编制干干,但先别急,如果真得回到清朝,即便干到知县,可能也比不上一个乡绅。

流水的知县,铁打的乡绅

对于乡绅这一群体,说白了,他们便是手里既有钱又有权的地方霸王。而他们的权利从哪里来呢?

其实很多乡绅,他们的家里人可能就在朝中做官,还有的,可能自己就是一个退休的干部,他们手里握的权利,说小一点和县令们一样大,说大一点就不好估量了,因此,如果某位地方知县想要推行一个新的政策,多半还需要过问乡绅的意见,要不然很可能推行不起来!

而在清朝的管理体系中,有皇权不下县的方式。

因此,即便某位乡绅干了一些不好的事情,甚至闹到了朝廷之上,朝廷也多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干脆连表示也不表示。

因此,一个知县想在当地真正地发展起来,就必须要和乡绅们进行合作,必要的时候便会把自己的权利分出去,否则多半会被朝廷罢免,毕竟朝廷管不了乡绅,还治理不了一个县官?

而从明朝开始,他们的势力便在逐步地扩大起来,清朝也依旧持续了下去,而等到太平天国之后,乡绅可以说是发展到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势力。

而当他们足够庞大之后,清朝的中央集权再想管控他们已经是非常的困难了,相当于他们处在一个灰色的地带里,政府想碰也根本碰不到。

而乡绅们之所以会慢慢地发展壮大,其实跟清朝政府的腐败脱不了干系,当时不仅官官相护,还个个都想着捞钱,而处于县级的官员想捞钱,便必须和乡绅合作。

因此乡绅的势力越来越多大,还会借着自己的权利在县级衙门班子中安排自己的亲戚。

因此很多的“未入流”以及其他的职位,多少会跟乡绅挂点关系,这不得不让人感慨清朝的腐朽,同时也让人看到了清朝必将走向灭亡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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